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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大常委会宪法宣传进校园活动走进鲁山一高

发布人:鲁山一高    发布时间:2021-12-10    浏览:3275次

12月10日,鲁山县人大常委会宪法宣传进校园活动鲁山一高法治宣传报告会在图书馆二楼报告厅举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国锋,校长、党委书记牛山坡,县法院院长王宏伟、检察院检察长闻延菲、司法局局长邵文斌,县人大法工委主任王延生出席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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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校长在报告会上首先致辞,他指出,宪法宣传进校园活动是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和加强、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载体,也是适应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满足青少年法律实践教育的积极举措,对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法制观念,增强自律自护意识具有重大的意义。长期以来,鲁山一高坚持“校园安全与教学质量并重”的办学思路,高度重视宪法学习和普法教育,接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已经成为鲁山一高德育管理的规定动作。

牛校长要求,各年级、各部门要坚持把法治教育贯穿在教育教学工作的始终,常抓不懈。要不断创新思路,开阔视野,丰富内容,多措并举,坚持第一课堂主渠道作用,营造浓厚的校园法治氛围;把法治的精神培养渗透融入到思想政治教育、德育教育和文化教育之中,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扩大法治宣传的效果。要创新模式,积极融合法治教育,将法治教育与课堂教学结合起来,在相关学科中进行有机渗透;与校规校纪的常规教育结合起来,培养学生自律意识和法律精神;与学校德育教育体系和家长学校教育结合起来,构建学校、家庭、社会教育有机结合的家校共育体系。全体同学要在努力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注重法律知识的学习,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树立对法治的信仰,培养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不断提高法律素质,争做法律的传播者、维护者、法治社会的创建使者。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国锋在会上讲话,他指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希望同学们要躬身力行,自觉树立良好的道德意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指引,切实做到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知行合一,以青春奋斗响应新时代要求,遵纪守法,严以律己,自尊、自强、自重、自爱。要树立良好风尚,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事业中,志存高远、德才并重、情理兼修,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进者、开拓者,书写无愧于时代的青春之歌和精彩人生。

报告会上,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刘宏旭通过典型案例让学生了解违法的严重性和守法的必要性。人民法院厅长张富兴通过列举生活中的例子,教育学生如何使用自己的权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通过比较不同历史朝代的法律,帮助学生了解法律的发展历史,拓宽学生学习法律的维度。人民检察院主任宋宛蓉以刑法为重点,采用与学生互动的方式,为同学们演示了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相互监督、相互配合的整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