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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一高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小学“教科研活动月”的实施方案

发布人:鲁山县一高    发布时间:2016-10-28    浏览:5745次

各年级组、各处室:

为了认真贯彻《平顶山市第五届中小学“教科研活动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精神,进一步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贯彻落实“展探练”高效课堂模式,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新学期教育教学工作思路,结合我校目前课堂教学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望各年级组、各处室认真贯彻执行。

一、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牛山坡

副组长:吴延卿 张国政

成  员:孙自文 徐茹娟 樊红伟 胡国经 贾红召 陈国泰

        教导处、教科研处副主任  各学科教研组长、备课组长

二、活动内容

各年级组、各处室要在全面落实《方案》的基础上,着力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1、开展读书活动:《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必读书目,各年级、各处室课再遴选一至两本教育理论读物,进行集体学习或自学,并撰写读书心得。活动结束后,各年级、各处室要选出3至5篇优秀读书心得上报学校教科研处。(读书心得要有具体的题目及理论应有介绍)

2、开展“课题观摩课”及“探索课堂教学模式”活动:各年级可将两者结合起来,组织推广近三年来结题的优秀课堂教学科研成果。活动结束后,各年级可评选出1至2项优秀教学成果报学校教科研处,经过评选后,上报县教研室参加县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需上报鲁山县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一式两份及成果报告一式两份。成果报告包括问题的提出、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成果的主要内容、效果与反思,字数不超过8000字。)

3、开展说课标说教材活动:各年级要在全员参与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说课标说教材”案例评比活动。活动结束后,各年级要评选出1至2份优秀案例上报教科研处,经过评选后,选出3至5份优秀案例上报县教研室参加县级“说课标说教材”优秀案例评选。(案例要注明版本、年级和单元)

4、开展名师观摩课活动:各教研组要将名师观摩课活动与大教研暨名师讲堂活动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开展。一方面要挑选出真正的名师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和学生学习情况,谈经验,谈建议,提出指导性意见;另一方面要组织全体任课教师认真听取名师讲座,学经验,学做法,及时交流听课心得,并运用到实际教学工作中。活动结束后,学校将根据讲课情况,评选出“名师示范课”教师若干名。

三、活动要求

各年级要做好活动的过程性督查、建档、总结和表彰工作。活动结束后,各年级要于11月30日前将推荐上报的材料及教科研活动月工作总结上交学校教科研处,并将总结材料的电子档发送至lsygjkyc@126.com邮箱。

附:平顶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第五届中小学“教科研活动月”实施方案》的通知,可从平顶山教育局网站下载。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