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示范性高中  全国文明校园  河南省鲁山县第一高级中学欢迎您!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党建引领>学生社团

鲁山一高学生社团考评细则

发布人:鲁山县一高    发布时间:2018-01-25    浏览:5102次

为进一步规范社团管理,促进社团自身建设,确保社团的正常活动和健康发展,制定本细则,由校团委具体实施。

 一、组织建设(40分)

 1.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社团注册登记表、社员名单及时上交;

 2.组织机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健全;

 3.指导老师加强对社团工作的指导,定期与社团沟通联系,专门研究社团工作的方针与任务及时解决社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按规定召开会员大会、主要负责人会等各项工作会议,按规定组织社团换届工作;

 5.重视社团骨干梯队建设,积极开展内部培训;

 6.积极维护会员权益,采取措施倾听会员意见和建议;

 7.会员人数积分(0-50人 3分;51-100人 6分;101-150人 9分;151-200人 12分;大于200人 15分)每学期末进行社员人数统计,与学期初人数相比,增加15%以上加1分,增加30%以上加2分;比原人数少15%以上的扣1分,比原人数少30%以上的扣2分。

 二、活动开展(40分)

 1.每学期利用非教学时间开展3次以上社团活动,学生社团活动有详细的活动总结、活动过程、工作方案等文字、图片、视频资料存档;

 2.积极对外开展与社团业务相关的活动,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超越本社团范围的大型活动;

 3.积极以社团为单位响应学校号召而组织的各项活动、赛事;

 4.学生社团活动有特色,有创新,在学生中要有吸引力,社团活动注重培养社员相关素质和能力。

 三、社团日常管理(20分)

 1.协办校级以上大型活动或提供节目,校级的每次加2分,县级的每次加3分,市级每次加4分;

 2.社团代表在比赛中获奖,校级的每次加2分,县级的每次加3分,市级每次加4分,省级的每次加5分,国家级的每次加6分;

 3.社员在刊物、报纸、广播站等媒体投稿并被录用,校级每篇加1分,县级每篇加2分,市级每篇加3分,省级每篇加4分,国家级每篇加5分;

 4.充分利用网站、报刊、广播、宣传栏、喷绘、传单等宣传手段 ,宣传社团形象和活动;

 5.社团副部长或相当副部长以上干部出现违纪行为被学校通报,每人次扣1分;

 6.未经学校同意收取社费的每次扣5分,社费管理不善,有乱开支,挪用,换届时不转交等行为的每次扣5分;

 7.未根据实际工作表现推荐“优秀社团干部”的每次扣2分;

 8.社团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每起扣5分。

学期末对社团考核总分进行排名,按照三星级20%、二星级30%、一星级50%的比例评选出校级一、二、三等奖优秀社团。